招标编号:HBT-13170014-19167
各投标人: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:
1、招标文件P1第一章 投标公告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,须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经营范围;
2、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、2017年、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;(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)
3、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账户冻结、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;(需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)
4、本项目投标人不允许在中标后转包、分包所承接的软件开发业务;(须提供承诺函)
5、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;(如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次投标,一经查实,相关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)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修改为:
1、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,须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经营范围;
2、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、2017年、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;(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)
3、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、账户冻结、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,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;(需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)
4、投标人须明确承诺,若在其提供的武汉智能交通示范工程运维网管系统出现一、二期系统不兼容或导致一期系统部分或全部功能异常的情况时,投标人无条件解决,且不得增加采购人任何费用(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);
5、本项目投标人不允许在中标后转包、分包所承接的软件开发业务;(须提供承诺函)
6、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;(如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次投标,一经查实,相关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)
7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、关于该承诺函的格式要求说明:
请各投标人,按照本澄清通知附件一拟定。
3、本项目开标时间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9月20日下午15:00,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一并顺延。
本项目开标地点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修改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。
特此通知。
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9月5日